为企业起名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18-06-27 00:00:00浏览次数:2972次
除国务院决定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其中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企业名称,字词应为行业的限定词。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中国)"字样。上述三类企业名称,除企业名称中使用"国际"字样外,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名称由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市(含州、县)、县(含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域名称组成,但在以下C项之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地方行政区划: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得列为5000万元以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批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除有投资关系或者企业授权企业外,不得使用其他企业名称,企业应当使用企业的简称或者具体名称。
企业名称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批准的同行业企业不相同。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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