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关于增值税发票快速预警处理系统风险相关通知(有哪些风险事项)
来源:创业爸爸 时间:2017-09-11 17:33:55浏览次数:16896次
[云南国税]关于增值税发票快速预警处理系统风险任务暨2017第二期(第三批)税收风险任务推送的通知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云南国税增值税发票快速预警处理系统(以下简称预警系统)已于8月16日正式上线,在系统预警的基础上,经省局预警系统运维工作组再分析、筛选后,形成风险指向明确或风险等级高,且在近期内未推送过的风险任务405户,现由省局风险管理中心统筹推送。本次任务从预警系统内推送,作为省局2017第二期(第三批)税收风险任务。请各地参考预警信息,在规定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在预警系统内进行反馈,省局将对其监控并纳入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事项
1.农产品购销业务异常预警
2.农产品税务登记信息预警
3.农产品重点监控人员经营异常预警
4.农产品综合运用预警
5.取得作废发票预警
6.虚列数据抵减税预警
以上预警事项为主要筛选事项,其中包含其他多种风险事项的,请一并进行应对处理。
风险任务清册及附件下载路径:省局FTP/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省局下发/风险任务推送/省局2017年第二期(第三批)风险任务。
二、工作要求
1.省局推送的本批风险任务,系统内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5日,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
2.除省局发布的任务外,各州、市应根据系统预警信息做进一步分析,对预警任务进行筛选,逐步发布,让县区局进行应对处理。各县、区局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主动请求州、市局对部分任务进行发布。
3.预警系统的风险任务经各部门分析后,由各地风险管理部门统筹发布,应对处理结果由货劳部门、征管部门共同审核。
三、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请各地风险管理部门,将本州、市预警系统9月1日至9月20日任务处理概述(包括省局发布和州市局自己发布)报送省局。(附件1:增值税发票预警系统任务处理情况表)
2.报送时限:9月20日。
3.报送路径:省局FTP/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各地上传/2017绩效管理/征管努力程度/2017年风险管理工作/(9月20日)增值税发票快速预警处理系统任务处理情况。
4.附件5请填入《XX州(市)上报2017年1-X月税收风险任务应对成效及明细统计表》中,于每月10日前(节假日不顺延)报送省局风险管理中心。
四、其他事项
1.在重点监控信息数据库的特征信息库模块中增加了按税务机关查询选项,除了按照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外,还可按照税务机关进行查询。
2.核实报告预览时,只有勾选填写过的处理结果才会显示,未进行勾选填写的栏次无法预览。
3.在任务发布模块的任务发布明细表中,查询条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不同的选择,例如:(1)按预警时间或处理时间选择按月或按日查询;(2)根据明细表头的处理时间、预警时间、预警等级、预警明细等内容进行升(降)序排列;(3)根据核查状态、发布来源选择不同状态的任务。
4.根据分级分类的要求,便于基层操作,预警系统的风险任务等级由ABCD四个等级调整为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
5.系统在线待机设置时间为30分钟,若同一账号在不同电脑登录,可能导致掉线等情形发生。
6.在原先的28个预警指标(包括4个特征库)中增加了4个发票代开风险预警指标,后续增加的预警指标以省局下发文档为准。
7.在“预警明细”后增加了“近期风险推送情况”的显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应对。
8.请操作人员认真处理系统流程,系统将记录所有任务处理操作,如在操作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风控中心联系。(文章来源:云南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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