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合伙企业和注册企业有哪些不同点
来源:www.chuangyebaba.com 时间:2020-12-29 17:47:21浏览次数:2389次
最近听得最多的就是我要在海南注册企业,还有大家合伙注册企业吧,但是您真的了解吗,下面创业爸爸就来给大家讲讲合伙企业和注册企业有哪些不同点吧,希翼可以帮到大家。
1、注册企业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
2、注册企业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
3、作为法人,注册企业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4、注册企业的行动准则是企业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企业,成为企业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企业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5、注册企业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解体。
6、注册企业的股东并无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的义务,也无绝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相互忠诚不欺;
7、注册企业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向该企业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企业出面实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
8、注册企业的成员或股东,不视为企业的代理人,不可使企业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
9、注册企业的商誉属该企业,企业成员不得侵占,也不能擅用。合伙企业的商誉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拆伙后,可各自用原合伙企业名称。
10、注册企业包括一些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而合伙则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数人之间可以形成另外一种非法人团体的联合,但不能组成合伙。
11、注册企业的组织形式,由《企业条例》详为规定,合伙的组织形式则相对灵活,只要不违反法律,可由合伙人以协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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